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
关于选聘听证员的公告
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听证工作,实现“应听尽听”及公开听证常态化,充分发挥听证员在司法公开、矛盾化解、监督办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。我院拟向全区公开选聘5名听证员,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名。
一、选聘对象及报名条件
(一)选聘对象
本次选聘对象为遵义市播州区全体公民。
(二)报名条件
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第七条之规定,听证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.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3.遵纪守法、品行良好、公道正派;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听证员:
1.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公职的;
3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4.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,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。
二、报名程序
凡符合条件者,可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,在附件内下载填写《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聘听证员报名表》,于2021年3月7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5611005851@163.com。
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审查,并征求相关单位及个人意见,最终决定选聘人员。
咨询电话:0851-27681916
监督电话:0851-27306739
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检察院
2021年3月1日
附件:
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聘听证员报名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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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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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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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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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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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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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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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及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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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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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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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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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简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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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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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意见
(盖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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